答: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能否得到及时受理,主要取决于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。举报受理的具体程序按照受理、办理、督办、办结等步骤进行。市委组织部本着 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、认真调查、严肃处理”的原则,慎重负责地处理举报件。对受理范围内的举报,根据被举报对象的职级和举报反映的问题,由市委组织部办理或督促有关地方、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承办。其中,对群众反映的性质严重、内容具体、线索清楚的选人用人问题,市委组织部进行立项督查,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查核处理结果。对经查问题属实的,依据有关规定,坚决纠正、严格问责;严重违反规定、已构成违纪违法的,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处理。